京东金融生活服务平台协议

为使用京东金融生活服务平台进行推广合作,您应当阅读并遵守《京东金融生活服务平台协议》及其他相关附件、平台规则等(以下简称"本协议")。本协议由北京京东金融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与商户(以下简称“您”或“乙方”)共同缔结,具有合同效力。在同意接受本协议之前,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如果您对本协议的条款存有疑问,可向甲方对接人员进行询问,对接人员将向您解释条款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意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条款的解释,或者就甲方对接人员对条款进行的解释存在异议,请不要同意本协议或进行本协议项下任何操作。请您同意并确认,甲方以平台名义制定与本协议或项下功能相关的平台规则,并依据该等规则及本协议内容对于您进行相应的审查、管理,或在您出现违反平台规则或违反本协议约定时进行相应的处理。一旦您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本协议,即表示您已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缔约的所有条件及全部内容,同意受本协议约束。

第一条 合作内容

1.1甲方为乙方提供平台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展示、信息推送、功能服务等;

1.2乙方可以通过甲方平台对用户进行信息推送、服务输出、交易场景打通和会员关系管理。

1.3双方利用各自的优势资源,在技术、平台、渠道等方面给予对方支持,进行长期且持续的合作。

第二条 合作机制

2.1甲乙双方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信息沟通机制,定期和不定期就双方的业务合作进行研究,互通信息,协调解决合作中出现的问题,并利用双方资源进行广泛的业务、技术交流。

2.2双方各自指定具体牵头机构及联系人员,负责日常协调、传达、布置、汇总、反馈和跟踪有关事宜。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甲方有权根据业务规则和风险策略等审核乙方提交的使用本服务的申请、证明资料,并提供申请的审核状态的查询服务。甲方有权通过合法途径了解、核实乙方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有权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乙方授权并同意甲方通过第三方查询、核对乙方提供的信息。

3.2甲方负责甲方系统平台建设、运行和管理,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各项服务。

3.3甲方应设立业务咨询和联系电话,在甲方工作时间内为乙方提供关于平台服务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支持,负责解答乙方及乙方用户在使用甲方平台系统中遇到的各种疑问。

3.4甲方负责受理涉及甲方平台系统本身问题的投诉并处理因此产生的纠纷,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5甲方并不对乙方实际运营行为及发布的信息内容承担任何责任或提供任何担保。因乙方行为导致其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因此给第三方及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6甲方作为平台提供商,仅提供技术服务,不对乙方和用户行为的合法性、有效性及乙方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作任何明示和默示的担保。乙方通过本服务以乙方主体身份向用户展示信息或提供其产品/服务;乙方应保证其通过本服务向用户展示的信息或提供的产品/服务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因这些信息不真实、不完整、不合法或具有其他瑕疵给用户及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7本协议中所称的信息是指乙方使用本服务过程中所制作、复制、发布、传播的任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语音、图片、视频、图文等发送、回复或自动回复消息和相关链接页面,以及其他使用本服务所产生的内容。

3.8甲方有权在以下情形中不经通知随时要求乙方对相关内容进行改正,或直接对相关内容进行删除、屏蔽等紧急处理措施,并视行为情节的严重程度而对乙方做出包括但不限于限制或禁止使用部分或全部服务项目,直至单方终止合作等限制措施,若因此造成用户无法使用或无法正常使用而产生的责任由乙方独立承担。但甲方的该等行为不应视为甲方就乙方通过本服务发布的信息对乙方有任何法定或约定的审核义务,无论甲方是否做出该等行为,甲方均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发现或收到他人举报\投诉乙方存在违反本协议约定或甲方页面提示或规则的任何行为;

2)发现或收到他人举报\投诉乙方存在涉嫌违法、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等情形;

3)甲方有权对乙方和用户的注册数据及交易行为、数据等进行查阅,发现注册数据或交易行为中存在任何问题或合理怀疑的。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乙方使用本平台服务时须注册一个账号,乙方注册账号需向甲方提供甲方要求的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身份资料及经营内容(如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及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如乙方的经营内容中有需要行政前置审批内容的,则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已通过该前置审批的文件。如以上资料发生任何变更,乙方应在以上资料发生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应承担因上述资料不准确、不真实、不及时和不完整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发票误寄、不能联系导致的业务不能开展、甲方不能识别乙方新的身份发送的指令从而不执行乙方指令)。账号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完成

申请注册后,仅获得生活服务平台账号的使用权,且该使用权仅属于初始申请注册人。

4.2乙方保证拥有合法的经营资质和行政许可,包括但不限于对其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网上经营、发布广告和有关信息等活动经过了有关部门的正式许可,保证合法、诚信经营,不从事非法经营、不正当竞争、虚假宣传、非法广告、商业欺诈或侵害消费者、用户合法权益的活动。

4.3乙方应设立业务咨询和联系电话,并及时、妥善处理因乙方原因引起的与用户之间的投诉和纠纷,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4乙方需妥善保留乙方网站发生的与交易有关的一切凭证,包括但不限于物流发货单据、收货人签收单、收货地址、收货人姓名、联系方式、交易订单号等,具体视乙方具体行业及情况而定。

4.5乙方不得对甲方软件系统程序(包括但不限于源程序、目标程序、软件文档等)进行反向工程,反向编译,反汇编、以其他方式尝试发现本系统的源代码;不得复制、修改、编译、整合、篡改、传播与甲方软件系统相关的材料等侵犯甲方合法权利的行为,否则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6乙方理解并同意在其网站(含网站系统)存在不安全因素(包括网站存在漏洞、被植入木马病毒或其他恶意代码等)可能影响到甲方或甲方客户利益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消除不安全因素。乙方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消除该不安全因素,在上述期间内甲方有权中止服务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如乙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消除不安全因素,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不承担其他任何赔偿及法律责任。

4.7乙方不得在其网站或关联公司的网站以文字、图形、链接等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进行有损甲方、甲方股东、董事、代理人和雇员的名誉或利益的行为,不得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冒用甲方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4.8乙方通过本服务发布的信息和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如下要求:

1)真实、合法、准确、完整,不得提交、发布虚假信息,冒充、利用他人名义发布信息,或将服务平台账号赠与、借用、租用、转让或售卖他人。

2)不侵犯任何第三方享有的合法权利或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3)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条例或规章,以及相关行业性规定,不得含有任何违反国家法律、危害国家安全统一、社会稳定、公序良俗、社会公德以及淫秽、色情、不道德、欺诈、诽谤(包括商业诽谤)、非法恐吓或非法骚扰的内容。

4)不含有任何类型的恶意计算机程序、病毒;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或企图干扰生活号平台、其他服务商服务或其任何部分或功能的正常运行。

5)不直接或间接与下述各项内容链接:

(i) 任何法律、法规、条例或规章所禁止的商品或服务;或 (ii) 无权链接的商品或服务。

6)不将通过本服务技术接口、公开渠道以及基于本协议项下合作获取的甲方相关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用户信息、用户交易信息、用户针对乙方产品的使用数据、甲方接口相关的接口资料和费率等)用于本协议之外的目的;不会非法获取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及用户信息用于交易或获取不当利益;不会利用其他服务商的相关权限获取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及用户数据。否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服务,同时乙方应承担违约等全部法律责任,并就甲方、用户的全部损失进行全额赔偿。

7)不得请求、收集、索取或以其他方式从任何用户那里获取京东金融用户名、密码或其他身份验证凭据的访问权;不得为任何用户自动登录到京东金融提供代理身份验证凭据;不得提供“跟踪”功能,包括但不限于识别用户在其他服务商页面上查看或操作。

8)不得暗示甲方加入、赞助或认可乙方的服务。

9)不得使用插件、外挂或通过其他第三方工具、运营平台或任何服务接入本服务和相关系统。

10)不得制作、发布与以上行为相关的方法、工具,或对此类方法、工具进行运营或传播,无论这些行为是否为商业目的。

11)不得利用本服务从事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侵犯甲方或其他用户合法权益、干扰平台正常运营或甲方未明示授权的行为。

4.9用户使用乙方通过本服务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应由乙方与用户自行协商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10当出现技术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配合处理。当出现因乙方原因造成服务中断等严重故障,要求乙方 小时内恢复服务;当出现影响用户体验的问题时,甲方通过正式邮件反馈,乙方应在 个工作日内给出解决方案反馈, 个工作日内解决;

如甲方客服接到有关乙方服务产品的客户投诉,甲方有权转交乙方客服处理,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 小时内回复解决方案,在 个工作日内妥善、及时解决并通知甲方。

每个自然年内累计出现 次以上服务中断或用户投诉不能妥善、及时解决达 次以上,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作。

4.11乙方与用户通过本服务进行交易的,应当以甲方的关联公司作为该交易唯一的支付服务提供方,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服务。

第五条 协议终止

5.1发生下列情形的,守约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

5.1.1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未履行相关义务,经另一方书面通知后30天内仍未改正的。

5.1.2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本协议目的不能实现的。

5.2本协议期限届满且双方不再续签的,协议自行终止。

5.3在协议有效期内,因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布、变更的法令、政策或甲方业务经营调整需要导致甲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而无需承担任何赔偿及法律责任。

5.4在本协议终止前产生的权利义务,双方仍应继续履行。

5.5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一方有权视协议履行情况或/及业务调整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解约,双方据实结算费用(如有),无须承担任何其他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及其他相关约定的,甲方有权视违约情节的严重程度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中止/终止向乙方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直至解除本协议,乙方应负责投诉、纠纷的处理,并承担对甲方、甲方关联公司、用户或任何第三方的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民事赔偿等);若乙方存在严重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造成甲方被行政处罚或负面报道、品牌商誉受损、造成用户人身或财产损害等),乙方除赔偿损失外,应另行向甲方支付20万元作为违约金。

6.2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除前款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应就因履行本协议给对方造成的间接损失或机会性损失承担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利润损失、收入损失、营业中断、缔约机会损失、预期利益损失等。

第七条 知识产权

7.1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双方基于本协议提供的内容和技术的知识产权由原所有方享有。双方承认并同意,其向另一方提供的软件、规范、程序以及相关技术支持的行为不构成向另一方转让或许可其享有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著作权、商标、专有技术、保密信息等其他知识产权)。

7.2除本协议规定外,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域名、网站名称、标志或其他任何对方拥有知识产权的内容。

7.3为履行本协议的需要,双方可以根据合理的方式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对方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标识、产品或服务名称、LOGO等知识产权,但不能擅自扩大使用范围,或以法律禁止的方式侵犯对方的知识产权,且应就使用的内容、方式、范围等通过邮件等形式获得对方的事先确认。

7.4在经另一方事先书面授权使用其名义进行宣传时,任何一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误解或引起混淆的行为,使他人误以为其中一方是对方子公司或分公司、关联公司或其他实质性关系单位。

7.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违反上述规定而构成对合作方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的侵权,对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的侵权责任。

第八条 保密条款

8.1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为现在和将来归属于一方的能为该方带来利益或影响的未公开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业务数据、客户名单、技术资料、软件程序、推广计划、财务数据和其他资料。

8.2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接受方")不得向第三方(有关法律、法规或政府部门要求除外)泄露本协议的条款的任何内容、本协议的签订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对方("披露方")的保密信息。

8.3以下信息不适用上述保密义务:

8.3.1接受方有在披露方向其披露前存在的书面记录证明其已经合法掌握;

8.3.2并非由于接受方违反本协议而已经或者在将来进入公共领域;

8.3.4接受方从对该信息无保密义务的第三方合法获得。

8.4双方在合作中发生分歧或需要有相关的重大信息披露时,应首先积极争取双方沟通协商一致,相关重大信息的披露、采用、表述应获得双方的许可,双方在各个领域自觉维护对方的品牌价值和利益。

8.5保密条款不因本协议的无效、解除、提前终止或不具操作性而失效。本协议期满后,各方的保密义务并不随之终止,保密义务直到另一方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另一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

第九条 反商业贿赂

甲乙双方保证其各自的工作人员或代理人不得向对方工作人员或代理人行贿以谋取中标或成交。如一方工作人员或代理人为达成交易目的,向对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或代理人及其亲属提供回扣、感谢费、顾问费、辛苦费、旅游费、纪念品等财物,对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协议,因此给双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行贿方负责赔偿;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其他法律规定将相关责任人交由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甲方设定专用邮箱接受乙方的投诉jiancha@jd.com,电话:010-89111919。

第十条 除外责任及不可抗力

10.1为有效提供服务,甲方网站、京东金融移动应用系统将不时进行维护和检测,对此甲方将提前五日在甲方网站或系统公告,因此产生的服务中断或不稳定状态,不视为甲方违约。

10.2本协议有效期内,因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布、变更的法令、政策导致甲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不视为甲方违约,双方应根据相关的法令、政策变更协议内容。

10.3因银行、通信公司有线或无线通信系统的检修、维护或不稳定,导致甲方服务中断或不稳定,不视为甲方违约,但应当尽商业上的合理努力争取尽快恢复正常服务。

10.4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罢工、黑客攻击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属于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或者不可归责于甲方的第三方原因导致甲方服务中断或不稳定,不视为甲方违约,但甲方应当尽商业上的合理努力争取尽快恢复正常服务。

10.5由于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并无法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例如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地震等)、战争、罢工、动乱或司法、政府限制等超出各方合理控制范围的突发事件的发生,导致任何一方不能执行本协议中的部分或全部义务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内免除责任。不可抗力持续十五天以上,任何一方均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协议。

第十一条 管辖和法律适用

11.1本协议的效力、解释、变更、执行及争议的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没有相关法律规定的,参照通用的国际惯例和(或)行业惯例。

11.2 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二条 通知

12.1在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联系地址、邮箱等)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后三日内将更改后的联系方式按本条的约定书面通知对方,在变更通知、文件或申请送达之前,另一方根据变更前的联系方式所做出的行为应视为有效行为。

12.2按本协议约定由任何一方发给其他方的任何通知或者书面通讯,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约定必须发出的任何及所有书面文件或通知,应按本协议约定的联系方式、邮箱以挂号邮寄、特快专递或者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甲方通过乙方提供的信息与乙方联系时,发现乙方电子邮箱已不存在或无法接收电子邮件的,经其它联系方式通知乙方更改,而乙方在三个工作日内仍未能提供新的电子邮箱地址的,甲方有权终止向乙方提供服务。

12.3如采用挂号邮寄方式,上述文件或通知在投邮后第七日,即视为送达和收到之日;如采用特快专递方式,快递人员将上述文件或通知送达收件人地址被签收之日,即视为送达和收到之日;如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在一方将电子邮件发送到另一方前述约定邮箱之日,即视为送达和收到之日。

第十三条 其他

13.1本协议有效期自服务开通之日起一年。本协议期限届满前30个日历天内,除非甲乙双方任意一方通知对方本协议不再续签,否则本协议将自动续签一年。以此类推,反复适用。

13.2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争议解决机构宣布为无效或无法执行,则该条款应被视为从本协议中删除,而本协议的其他条款应仍然完全有效。

13.3双方签订本线上协议或其他在线协议后,甲方因内部管理等原因需要签订纸质协议进行确认、存档或补充的,双方可再行签订纸质协议,但不能因此视为双方存在两个协议关系,协议的生效与履行依照在线签署的协议约定执行,若纸质协议明确约定是对在线协议的补充,则以纸质协议的补充约定为准。

13.4本协议包括本协议正文及所有平台规则,所有平台规则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理解并同意,甲方有权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变更协议内容及相关规则,并公示在本平台,变更后的内容自公告发布时或公告中明示的生效日生效,该等变更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如您不同意变更后的协议内容或规则,请您立即停止使用本平台所有功能。

13.5本协议所有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所设,本身并无实际涵义,非对条款的定义、限制、 解释或描述其范围或界限,不能作为本协议涵义解释的依据。